城市規劃工作的基本內容
2014-05-06 來源:云南昆明律師網 作者:admin城市規劃工作的基本內容是依據城市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環境保護的要求,根據區域規劃等上層次的空間規劃的要求,在充分研究城市的自然、經濟、社會和技術發展條件的基礎上,制定城市發展戰略,預測城市發展規模,選擇城市用地的布局和發展方向,按照工程技術和環境的要求,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工程設施,并提出近期控制引導措施。具體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收集和調查基礎資料,研究滿足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條件和措施;
(2)研究確定城市發展戰略,預測發展規模,擬定城市分期建設的技術經濟指標;
(3)確定城市功能的空間布局,合理選擇城市各項用地,并考慮城市空間的長遠發展方向;
(4)提出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確定區域性基礎設施的規劃原則;
(5)擬定新區開發和原有市區利用、改造的原則、步驟和方法;
(6)確定城市各項市政設施和工程措施的原則和技術方案;
(7)擬定城市建設藝術布局的原則和要求;
(8)根據城市基本建設的計劃,安排城市各項重要的近期建設項目,為各單項工程設計提供依據;
(9)根據建設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步驟。
由于每個城市的自然條件、現狀條件、發展戰略、規模和建設速度各不相同,規劃工作的內容應隨具體情況而變化。新建城市第一期的建設任務較大,同時當地的原有物質建設基礎較差,就應在滿足工業建設需要的同時特別要妥善解決城市基礎設施和生活服務設施的建設。而對于現有城市,在規劃時要充分利用城市原有基礎,依托老區,發展新區,有計劃地改造老區,使新、老城區協調發展。不論新區或老區都在不斷地發生著新陳代謝,城市的發展目標和建設條件也不斷地發展,所以城市規劃的修訂、調整是周期性的工作。
性質不同的城市,其規劃的內容都有各自的特點和重點。如在工業為主的城市規劃中,要著重于原材料、勞動力的來源,能源、交通運輸、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的情況,工業布局對城市環境的影響,以及生產與生活之間矛盾的分析研究。而在風景旅游城市中,風景區和風景點的布局、城市的景觀規劃、風景資源的保護和開發、生態環境的保護、旅游設施的布置及旅游路線的組織等都是規劃工作要特別予以注意的。歷史文化名城更要充分考慮有價值的建筑、街區的保護和地方特色的體現。尤其應當特別重視影響城市發展的制約性因素的研究,每個城市由于客觀條件的不同存在著不同的制約城市發展的因素,妥善解決城市發展的主要矛盾是搞好城市規劃的關鍵。社會因素也是城市規劃應當考慮的重要問題,少數民族地區的城市要充分考慮并體現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就業崗位的安排、老年人問題的解決以及城市中不同職業、不同收入水平、不同文化背景的社會團體之間的協調等社會發展條件也應在城市規劃中予以高度的重視。
總之,必須從實際出發,既要滿足城市發展普遍規律的要求,又要針對各種城市不同性質、特點和問題,確定規劃主要內容和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