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的中介費由誰承擔
2019-12-16 來源:云南昆明律師網 作者:admin
中介費一般是兩種收費方式:一次性收取或按照交易時間節點分段收取。房屋買賣交易中,中介費一般由賣方、買方共同承擔,當然也有由賣方足額承擔的情形,關于中介費的由誰來承擔,法律并無嚴格限制,只要是各方達成一致的合意即可。中介收費標準如下:
1、房地產咨詢費:按服務形式分口頭咨詢費和書面咨詢費兩種。具體標準根據專業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確定。
2、價格評估費:以房地產為主的房地產價格評估費,區別不同情況,按照房地產的價格總額采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收。
3、房地產經紀費: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準可適當提高,但不應超過成交價格的3%。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